容县新职业职校班负责人工作中工作规范与额外奖励
为了鼓励班主任的工作热情,积极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,提高班主任工作实效,根据班主任工作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订班主任工作制度与奖励发放办法。
一、班主任工作基本要求
1.认真做好班主任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。
2.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和班主任工作会议,做好会议记录,及时把重要的会议精神或工作布置到学生中去,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。
3.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报或上交的数据材料。
4.按要求到岗检查学生的出勤、纪律、卫生、内务等情况,并做好记录。
5.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,严防出现打架、失窃、伤亡等安全事故。
6.积极带领学生完成劳动任务、清洁区保洁工作和学校临时安排的突击性工作。
二、班主任奖励发放办法
1.班主任基本奖励。按学校文明班级评分总得分划分数段发放奖励。全校班级排序总分前段30%的班级,按班级学生数每人每月6无计发;总分中段40%的班级,按班级学生数每人每月5无计发;总分后段30%的班级,按班级学生数每人每月4.5元计发。班主任奖励按月统计发放。不满20人的班级按20人发放。
2.没有被减去金额的足额发放。
3.班主任因工作失误,被减发奖励的项目:
a) 无故不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每次减10元,无故不上周会课每节减10元。
b) 不布置工作,或不做工作,每次减5元。
c) 该上交的材料每缺一项减5元。
d) 班主任不按要求到岗,缺勤的每次减1元。
e) 出现打架、失窃、伤亡等安全事故的每次减5~10元。
f) 不安排学生做劳动、清洁区保洁工作,每次减5元。
三、班主任工作期末实绩奖励办法
1.获得文明班级流动红旗一次奖励20元。
2.学额巩固实绩奖,巩固率达100%的奖励200元。
3.全学期班主任和专业部教职工工作实绩奖。按文明班级评分学期总得分计奖。各专业部班级的总分除以班级数得出平均分,以分数高低排出名次。第一名按学生数每人6元奖励,第二名按学生数每人5元奖励,第三名按学生数每人4元奖励,第四名按学生数每人3.5元奖励。班主任占60%,专业部教职工占40%。(该班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,经领导认定该项不给予奖励)。
4.其他工作实绩奖励,按照教务处、招生就业处、总务处制订的奖励制度执行。
5. 以上1、2、3项班主任工作实绩作为学期或学年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。